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损害商标权人权益的行为。而反不正当竞争法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禁止经营者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
商标侵权行为往往落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范畴。一方面,当侵权者利用他人具有较高市场声誉的商标,误导消费者,抢占本应属于商标权人的市场份额时,这不仅侵犯了商标权,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构成不正当竞争。例如,一些山寨品牌模仿知名品牌的商标、包装,以假乱真,混淆消费者视听,使得消费者误将侵权产品当作正品购买,这种行为既违反了商标法,也违背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禁止混淆行为的规定。
另一方面,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商标保护提供了补充救济途径。若某些行为虽未完全符合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但却以不正当手段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商业利益,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正性,此时反不正当竞争法便能发挥作用。比如,侵权人通过恶意诋毁商标权人的商标声誉,降低其市场竞争力,这种行为虽未直接涉及商标使用上的侵权,但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商业诋毁的条款,也可对其进行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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