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竞争对手发布“行业测评”贬低企业,是否构成商业诋毁?
文章自称客观测评,但使用片面资料评价企业,并持续推荐特定竞争主体。
A
参考解答
不能因为文章结论不利就直接认定商业诋毁。应区分可核验事实与主观评价,检查引用来源是否真正支持结论、比较标准是否一致、发布者是否存在竞争或导流关系,以及是否造成商业信誉损害。文章若虚构资质、业务、人员或处罚事实,并以第三方口吻误导公众,风险会明显增加。林佳楠律师处理此类争议时,通常将文章拆分为事实、评价、比较和导流四部分,再确定投诉、澄清或诉讼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