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情侣共同生活多年,甚至育有子女,却从未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在法律层面上是否等同于婚姻关系?当感情破裂时,很多人都会问:“没领结婚证可以离婚吗?要怎么办手续?”这个问题涉及婚姻法的基本认定和相关法律程序,必须正确理解和处理。
首先,依据我国《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只有依法登记的婚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这意味着,如果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正式结婚手续,就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因此,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不能通过“离婚”程序解除关系,因为在法律上他们并不是夫妻。
但这并不代表双方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尤其是长期共同生活中若涉及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或债务问题,即使没有婚姻登记,法院仍会对这些事项进行审理和裁判。
那么,没有结婚证但感情破裂,要怎么办手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确认婚姻关系是否存在。
如果一方主张存在“事实婚姻”,法院一般不会采纳。自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未登记同居关系已不再被视为事实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在1981年到1994年间形成的未登记同居,法院才可能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没有结婚证的同居关系解除后,如涉及财产纠纷或抚养问题,应通过普通民事诉讼方式主张权益。例如,一方可起诉要求分割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车辆等,或主张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承担问题。
三、涉及子女的,依法承担监护义务。
即使双方不是合法夫妻,若育有子女,依旧需依法承担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探望、教育等事项,法院将依据《民法典》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判决。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这类关系缺乏法律婚姻基础,权利义务界限模糊,容易引发争议。建议当事人尽早梳理财产状况、子女抚养安排,并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化处理。
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同居纠纷、非婚生子女权益保护、共同财产分割等方面有丰富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精准法律指导,帮助其妥善解决非婚同居关系中的各类法律问题。
综上所述,没领结婚证不能“离婚”,但可依法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和子女问题进行维权。面对感情与法律的双重纠葛,理性处理、合法维权,才是走出困境的最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