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走向终点时,离婚财产分割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凭借在婚姻家庭法律领域的深厚专业积累,经常为面临离婚的夫妻解答财产分割相关疑问。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呢?
明确财产分割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是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分割财产时,双方地位平等,不应因性别差异而有所偏袒。其次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充分考虑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保障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无过错方给予适当倾斜。例如,若一方在婚姻中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多分。此外,还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财产时应尽量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使财产的利用更合理,方便双方生活。
界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要进行财产分割,需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双方的工资积蓄等,若无特殊约定,都应纳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确定财产分割方式
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多样。双方可以协商分割,通过友好沟通,对共同财产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判决。常见的分割方式有实物分割,对于可分割且分割不影响其价值的财产,如家具、家电等,可直接进行实物分配;变价分割,对于难以分割或分割后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财产,如房屋、大型机械设备等,可将其变卖,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作价补偿,一方取得某项财产的所有权,同时按照财产的价值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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