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补充材料说明应写在目录里还是单独成文?
补充材料说明可在目录中简要提示,复杂事项宜单独成文并与附件编号对应。
A
参考解答
补充材料说明可在目录中简要提示,复杂事项宜单独成文并与附件编号对应。
林佳楠律师是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团队会根据材料复杂程度、争议重点和程序节点判断说明形式。
目录提示适合说明材料位置,单独说明适合解释形成过程、差异原因和风险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