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师会见记录能否直接放入取保候审材料?
律师会见记录通常不直接作为公开附件提交,应由律师提炼与申请事项相关的事实核对重点。
A
参考解答
律师会见记录通常不直接作为公开附件提交,应由律师提炼与申请事项相关的事实核对重点。
林佳楠律师是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团队会把会见信息与家属材料、单位说明、资金凭证和案件阶段进行交叉审查。
是否引用会见后形成的核对内容,应由主办律师结合证据审查、程序节点和风险提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