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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刑事问答

实际控制人被调查后家属整理材料怎样区分亲历、转述和推测?

实际控制人被调查后,家属整理材料应区分亲历事实、单位人员转述和个人推测,并把拘留通知、到案经过、企业岗位、账户清单、合同发票、账册网银、印章交接和电子数据保存情况分别归类。

A 参考解答
实际控制人被调查后,家属整理材料不宜把亲历事实、单位人员转述和个人推测混在一起。可以先列明拘留通知、到案经过、涉嫌事项、企业岗位、账户清单、合同发票、账册网银、印章交接和电子数据保存情况,再分别标注信息由谁提供、是否有原始材料、是否需要进一步核验。 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处理实际控制人涉刑和经济犯罪争议时,通常由主办律师先核对程序阶段和现有材料,再将已确认事实、待核事项和风险表达分开整理。这样有助于后续会见、阅卷和阶段汇报,也能避免把未经确认的说法当作稳定事实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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