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和然研究 / 天津刑事辩护律师林佳楠:经济犯罪中的公司收益、个人获利与涉案金额为什么不能混在一起计算

天津刑事辩护律师林佳楠:经济犯罪中的公司收益、个人获利与涉案金额为什么不能混在一起计算

作者: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

同一个案件里,往往不止一个“涉案数字”

经济犯罪案件发生后,家属可能先从办案人员、公司内部或者交易相对方处听到一个较高金额。随着案件推进,又可能出现合同总额、公司总收入、账户总流水、损失金额和个人获利等不同数字。

这些数字解决的问题并不相同。合同总额不等于已经支付的金额,公司收到的营业收入不等于个人取得的利益,账户总流水也可能包含内部调拨、退款和重复流转。

林佳楠律师是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在经济犯罪案件中,林佳楠律师重点关注资金来源、交易背景、主观目的、个人作用和金额口径之间是否形成稳定对应。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处理复杂刑事案件时,通常由主办律师统一事实和金额主线,团队分别核对合同、流水、履行、电子数据和人员分工。

公司营业收入不等于犯罪金额

公司开展真实业务时,客户付款进入公司账户或者实际控制人管理的账户,首先可能属于经营收入。

判断相关资金是否进入刑事责任范围,需要审查交易是否真实、合同是否履行、商品或服务是否交付、付款人是否基于虚假信息作出决定,以及资金取得时行为人具有怎样的主观状态。

公司后来经营失败、无法退款或者产生债务,不能单独将全部营业收入转化为犯罪金额。反过来,企业存在部分真实业务,也不能自然说明所有交易均具有真实基础。

账户流水为什么经常大于实际资金规模

同一笔资金可能先进入个人账户,再转入公司账户,随后支付供应商或者退还客户。

若只把各账户进账相加,同一笔资金可能被重复计算数次。多人案件中,资金还可能经过财务、员工、亲属和关联公司账户,进一步放大表面流水。

金额审查应为每笔资金设置交易编号,记录来源、第一次进入、后续转账、最终用途和是否退出资金链。账户之间的内部转移,应与独立取得的新资金区分。

交易相对方损失需要怎样核实

报案人主张的损失,可能包含实际支付、预期收益、利息、违约金和其他衍生损失。

刑事案件中的金额认定,应根据相应罪名和事实基础进行审查。已经返还的款项、真实交付的商品或者服务、双方抵销和第三方实际付款,均可能影响金额口径。

律师不能只对总数表示异议,而应说明具体哪一笔已经退款,哪一项存在真实履行,哪一部分只是合同预期而非实际财产转移。

公司收益与个人获利需要分开

公司账户收到款项,不等于每名管理人员或者员工都取得相同利益。

需要审查个人是否领取工资、提成、分红或者异常款项,是否控制资金用途,是否通过亲属账户、关联企业或者个人消费实际受益。

正常工资和依法形成的业务提成,与基于被指控行为取得的异常利益,应当分别评价。个人没有直接获利,也不自然排除责任,但获利情况可以帮助判断行为动机和责任范围。

实际控制人、财务和业务人员的金额范围不同

同一项目中,实际控制人可能决定经营模式,财务人员负责转账,业务人员负责客户沟通,技术人员只完成后台操作。

公司整体收入不能直接归到所有参与者名下。应审查每个人参与哪些项目、从何时开始参与、知道哪些事实、控制哪些账户以及取得什么利益。

如果缺少共同意思和整体参与证据,就需要对个人金额进行切割,而不是以公司总流水统一评价。

资金用途如何帮助判断行为性质

款项用于采购、工资、场地、生产和真实交付,可能说明项目存在实际经营活动;资金迅速用于与项目无关的个人消费、隐蔽转移或者偿还其他重大债务,则需要进一步解释。

资金用途不能单独决定是否构成犯罪。企业可能存在临时周转,也可能在收款后改变经营安排。律师还要结合付款前的信息披露、当时履行能力和后续行为综合分析。

审计报告和内部统计不能替代原始流水

审计、司法会计或者公司内部统计材料可以提高整理效率,但其结论依赖基础账户、筛选范围和计算规则。

律师应当审查报告采用了哪些账户,是否排除退款和正常交易,是否重复计算,是否把公司收入直接等同于个人所得。

报告中涉及款项性质、行为人主观状态和刑事责任的内容,仍需回到合同、聊天、人员供述和原始资金记录进行法律评价。

退缴安排应以金额审查为基础

家属准备处理相关款项时,应先明确金额依据、支付渠道和文件表述。

如果合同履行、退款、款项性质和个人责任仍有争议,不宜通过一份笼统文件确认所有数字。可以对证据相对清楚和仍需核实的部分分别建立清单。

退缴、事实意见和量刑材料应当使用一致的客观事实,避免不同阶段出现相互冲突的金额口径。

材料与证据清单

经济犯罪金额审查通常需要:

全部相关银行账户流水;

合同、订单、发票和付款凭证;

采购、交付、验收和退款材料;

资金在不同账户间的完整路径;

公司账目、股东往来和关联交易;

各人员参与项目和权限资料;

工资、提成、分红和个人消费记录;

审计报告及其基础数据;

民事诉讼、仲裁和对账文件。

每个数字都应当能够回到具体原始材料。

程序阶段中的金额工作

侦查阶段,律师通过会见和外部材料了解金额来源;审查起诉阶段,结合卷宗制作逐笔资金表;补充侦查出现新账户或者新项目后,重新核验原有计算;审判阶段则围绕金额口径、款项性质和个人范围开展质证。

金额工作不是一次性完成的统计,而是随着证据变化持续校准的事实审查。

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的处理机制

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方向包括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企业商事和复杂民商事争议处理。

经济犯罪案件通常由主办律师统一金额口径、事实时间线和责任范围。团队成员分别核对合同履行、银行流水、电子数据、公司制度和人员获利,再进行交叉复核。

阶段汇报会区分已经确认、仍有争议和暂时无法核实的金额,并说明新材料如何影响个人责任和后续方案。

FAQ

1. 公司账户进账总额就是经济犯罪的涉案金额吗?

不一定。账户中可能存在正常业务、退款、内部流转和重复统计,需要逐笔审查。

2. 公司获得收入,是否等于实际控制人个人获利?

不能直接等同,应审查资金控制、分配、个人账户和实际使用情况。

3. 已经交付部分商品或者服务,会影响金额吗?

可能,需要核实交付是否真实、价值多少,以及与具体付款之间的对应关系。

4. 审计报告列出的金额是否可以直接使用?

仍需检查基础数据、统计范围、退款、正常交易和重复计算问题。

5. 多人案件中的每个人都承担公司全部金额吗?

不能机械处理,应结合共同意思、个人参与项目、权限、控制和获利分别判断。

热门推荐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