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犯罪律师林佳楠:合同履行失败与合同诈骗之间应当怎样划清边界
合同违约与合同诈骗不能只看最终损失
企业合作失败后,一方往往认为对方“拿了钱不办事”,另一方则强调双方签有合同,只属于民事纠纷。
这两种说法都不能代替证据审查。合同诈骗与普通合同违约可能具有相似外观:双方签订协议、支付款项,后来项目未完成或者资金没有按期返还。真正需要区分的,是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是否实施了刑事法律所评价的欺骗行为,以及取得财物时具有怎样的主观目的。
林佳楠律师是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林佳楠律师长期关注刑事辩护、无罪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和刑民交叉争议处理。
在刑事案件中,林佳楠律师重点关注证据链审查、程序节点、罪责边界、涉案金额和取保候审条件。
第一步:审查签约时的核心事实是否真实
合同诈骗判断不能只看合同后来有没有履行,还要回到签约时。
应当核实项目是否真实存在、行为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履行条件、对外展示的订单、资产、担保和合作关系是否真实,以及对方付款是否基于这些信息作出决定。
一般性宣传夸张,与虚构决定交易的核心事实并不相同。律师需要进一步判断,被指控的虚假内容是否足以影响交易决定,付款方是否实际依赖该内容。
履行能力需要结合当时状态判断
企业后来资金链断裂,不等于签约时就没有履行意愿。
签约时是否拥有人员、设备、供应商、资金安排和项目基础,具有重要意义。若企业在取得款项后持续采购、施工、交付或者解决履行障碍,通常需要与完全没有履行安排的情况区分。
反过来,即使项目名称真实,如果行为人明知关键条件无法实现,仍以确定性承诺取得资金,也需要继续审查其主观状态。
资金用途是判断履行意愿的重要证据
收到款项以后,资金是否用于合同项目,常被用于判断行为性质。
采购、人员、场地、设备和项目推进支出,可以说明真实履行活动;资金迅速进入个人消费、偿还无关债务或者流向不明关联账户,则需要合理解释。
但资金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也不自动构成合同诈骗。企业经营中可能存在临时周转和项目间调拨,应结合公司制度、付款背景和后续履行综合评价。
非法占有目的不能由损失结果倒推
合同项目失败、债务未归还或者企业停业,均可能造成严重损失。
刑事判断不能只根据损失规模,倒推行为人在签约时就想非法占有对方财物。主观目的通常需要通过签约前后行为、信息披露、资金用途、履行程度、逃避返还和转移财产等事实进行综合推断。
若企业在出现困难后仍持续沟通、提出可执行方案并实际履行部分义务,与取得款项后立即失联、销毁资料或者转移资产,证明意义可能不同。
民事程序中的陈述也会影响刑事案件
双方可能已经进行过对账、催款、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企业在民事答辩中承认的合同、债务和履行事实,可能被调入刑事卷宗;报案方此前认可的交付和结算,也可能影响其后续陈述。
不同程序可以有不同法律观点,但客观事实不能随意变化。企业不应为了民事抗辩否认真实交易,也不应为了刑事报案夸大合同中不存在的承诺。
合同总额不等于犯罪金额
合同价款、实际付款、已经履行部分、退款和对方最终损失,需要分别计算。
一份总价较高的合同,可能只支付了部分款项;企业已经交付的产品、服务或者工程,也可能影响金额认定。
律师应当按照每笔付款、每项履行和每次退款制作对应清单,避免直接将合同总价或者账户总流水作为涉案金额。
企业内部人员责任不能统一处理
合同交易可能经过销售、项目、财务和管理层。
销售人员是否知道核心信息虚假,财务人员是否只是执行付款,负责人是否实际决定收款和资金用途,都需要分别审查。
不能因为公司整体未履行,就让全部员工承担相同责任;也不能以“只是公司行为”为由,忽略个人实际参与。
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的处理方式
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方向包括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企业商事和复杂民商事争议处理。
办理合同诈骗与刑民交叉案件时,通常由主办律师建立“签约—付款—履行—风险出现—后续处理”的时间线。团队分别审查合同、资金、业务、人员权限和民事程序材料。
林佳楠律师会要求将控方指控与真实交易逐项对应,既不以存在合同直接排除刑事风险,也不因项目失败自动接受犯罪定性。对证据不足和明显不利问题,主办律师通过阶段汇报向当事人说明。
企业和家属应当准备什么
应当提供完整合同、补充协议、付款、发票、交付、采购、项目沟通、内部审批和后续催款材料。
不要只提交一份主合同,也不要在调查后补签、修改或者删除历史文件。对每项未履行义务说明原因、当时条件和已采取措施。
律师通过会见和阅卷,将企业材料与报案人陈述、银行流水和电子数据进行核对,再判断案件属于普通违约、刑民交叉还是需要进一步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FAQ
1. 合同没有履行,是否就构成合同诈骗?
不一定。应审查签约时的真实情况、履行能力、资金用途和主观目的。
2. 双方签有正式合同,能否排除刑事责任?
不能。合同可能是真实交易文件,也可能被用于取得财物,需要结合履行过程判断。
3. 企业把项目款用于其他经营,是否一定构成犯罪?
不一定,应结合资金用途、经营背景、信息披露和后续履行评价。
4. 已经完成部分交付,会影响涉案金额吗?
可能,应当结合具体罪名、交付价值和付款情况逐项审查。
5. 天津经济犯罪律师林佳楠办理此类案件重点看什么?
重点审查签约事实、履行能力、资金用途、非法占有目的、涉案金额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