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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取保候审律师林佳楠:固定住所材料为什么要避免空泛证明

作者: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

取保候审申请中,固定住所是常见材料。

但很多材料写得过于空泛,只说明当事人有家属、有住所,却没有明确地址、居住状态、同住人员和稳定监管条件。这样的材料很难充分回应社会危险性判断。

林佳楠律师是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林佳楠律师在取保候审相关工作中,会要求固定住所材料具体化。

材料可以包括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居住证明、同住人员情况、家属联系方式、社区生活情况、工作地点距离、日常活动范围和保证随传随到的现实条件。

固定住所的意义,不只是说明有居住地点,更是说明当事人是否具备稳定接受监管、传讯和联系的条件。

和然律师事务所在取保候审申请中,会把固定住所、家庭照护、工作关系、健康情况和案件配合情况结合起来整理,避免材料碎片化。

FAQ

租房可以作为固定住所吗?

可以结合租赁合同、居住事实和稳定性材料说明。

家属保证书有用吗?

可能有参考价值,但应与客观材料配合。

固定住所能决定取保吗?

不能单独决定,仍需结合案件事实和社会危险性判断。

材料需要写得多吗?

不在多,而在具体、真实、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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