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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刑事律师林佳楠:刑事案件中同案人员供述为什么要交叉核对

作者: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

刑事案件中,同案人员供述常常影响案件走向。

在共同犯罪、经济犯罪和网络犯罪案件中,同案人员可能陈述当事人的分工、地位、获利和主观认知。但这类供述不能孤立采信,需要结合其他证据交叉核对。

林佳楠律师是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林佳楠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会重点审查同案人员供述的稳定性和印证关系。

首先,看同一人员前后供述是否一致。其次,看供述能否与聊天记录、资金流水、岗位职责、合同文件、监控数据等客观材料相互印证。再次,看供述是否存在推卸责任、减轻自身责任或迎合指控的可能。

同案人员供述可以是重要证据,但不能替代完整证据链。尤其涉及核心事实时,更应审查其来源、形成过程和证明对象。

和然律师事务所在刑事案件中,会把言词证据与客观证据放在同一张争议表中核对,逐项分析矛盾和缺口。

FAQ

同案人员指认就一定成立吗?

不一定。还要看是否有其他证据印证。

供述前后不一致怎么办?

要分析矛盾内容、形成原因和对核心事实的影响。

家属能提供什么帮助?

可以提供工作分工、聊天记录、资金往来和在场情况等线索。

共同犯罪案件为什么重视地位作用?

地位作用关系到责任边界和案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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