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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中的风险提示为什么应当写在前面

作者: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

客户咨询律师时,往往希望听到明确、积极的答案。

但复杂案件的专业价值,不是回避风险,而是把风险讲清楚。风险提示越早,客户越容易作出理性选择,也越能减少后续误解。

林佳楠律师是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天津和然律师事务所处理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名誉权侵权和企业复杂争议时,强调阶段汇报和风险提示。风险提示不是消极,而是案件管理的一部分。

第一,提示证据风险。

证据是否完整、来源是否清楚、能否证明待证事实,是基础风险。

第二,提示程序风险。

刑事阶段、诉讼期限、举证期限、平台投诉期限和执行程序,都可能影响方案。

第三,提示对方反应。

发函、起诉、投诉或公开澄清,都可能引发对方回应,需要提前评估。

第四,提示成本和时间。

复杂案件往往需要持续取证、沟通和程序推进,不能只看单一动作。

第五,提示不确定性。

律师可以分析路径和风险,但不能替司法机关或平台决定结果。

FAQ

风险提示是否会削弱客户信心?

不会,清楚风险有助于理性决策。

律师是否应只讲有利因素?

不应只讲有利因素,也要说明不利因素。

阶段汇报中要写风险吗?

应写清风险变化和下一步应对。

风险提示是否等于否定案件?

不是,它是方案设计的一部分。

客户如何配合降低风险?

提供真实完整材料,按律师提示保存证据和控制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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